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準: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4.企業其他條件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2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5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2臺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
(3)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核電站核島或常規島整體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300/公里或22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2座或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5座。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2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7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84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5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2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00萬千瓦以上;
(2)2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或4臺單機容量1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
(3)22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600公里;
(4)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4座或1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6座。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4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8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2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5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上機組或2臺10萬千瓦以上機組整體工程;
(3)11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500公里工程;
(4)1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4座;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6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4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種類型的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種類型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的機組整體工程、220千伏及以下送電線路及相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的機組整體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電線路及相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注:電力工程包括火電站、核電站、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工程,送變電工程。根據企業施工業績,對承包工程范圍相應加以限制。